近日,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品質監視檢修檢疫總局、國家統計局聯合下發《關於做好國家職業分類大典修訂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要求,中國譯協組織譯界專家對1999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中的“翻譯”條目進行了修訂。修訂稿由譯協秘書處草擬,經多名專家審定,目前已上報國家職業大典修訂工作辦公室。同時,經人社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央同意,中外文局人事部主任李麗甯任國家職業分類大典修訂工作委員會委員。中國譯協會長助理黃長奇任國家職業分類大典修訂工作專家委員會委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是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品質技術監視局、國家統計局聯合組織編制的,1999年頒佈,對於開展勞動力需求猜測和規劃,引導職業教育培訓,進行職業先容和就業指導,加強人力資源治理,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等都施展了重要作用。跟著經濟社會發展、科學技術提高和工業結構的調整,我國的社會職業構成發生了較大變化,現行《大典》已不能適應人力資源開發、資訊統計、人口普查、職業教育培訓、職業指導和就業服務等工作的實際需要,需要
深圳翻譯公司進行修訂完善。此次為首次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