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中心民族大學將本校名稱中的“民族”直接翻譯成拼音“minzu”,引發社會熱議。有人質疑這種翻譯方法不大正確,“外國人可能不易理解”,而校方則以為,這種翻譯“更正確更自信”。
實在,“民族口”內的相關討論已經持續好些年了。早在上世紀,一些研究中國民族題目的外國學者感到中國所講的“民族”在西語中很難找到完全對應的概念,便提出在翻譯時直接用中文拼音的“minzu”,這樣可能有助於外界對中國民族情況和民族事務特殊性的理解。近年來,跟著民族研究的深入和對外交流的不斷擴大,我國民族學界在“民族”的漢譯英題目上,越來越多人傾向於直接使用中文拼音。概括起來,主要有這樣幾個方面的原因。
首先,國際上並無同一、尺度的民族,特別是少數民族概念。例如在聯合國層面上,1992年《聯合國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語言上屬於少數群體的人的權利宣言》和2007年《聯合國原住人民權利宣言》這兩個宣言,儘管在廣義上都涉及我們所理解的“少數民族”,但兩個公約就“少數人”概念都未達到同一。在法理上,“原住民”還不屬於“少數人”範疇,而前一個《宣言》中的“少數群體”又分為“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語言”四種類型,分別享有與其身份相應的權利和義務,相互間也並不完全一致。
至於各國的情況,在“民族”稱謂上各有差異,各有特點。例如在美洲大陸,常用“族群”指稱由外來移民構成的群體,而當地的印第安、因紐特等原住民,只能稱其為“民族”(nation),有的甚至法定為“第一民族”,而在西歐則較流行“少數民族”(national minorities)概念。既然沒有國際同一的尺度,我們也沒必要自作多情,自己做主,將某一個概念確定為“尺度”,然後再強加於自己。
其次,西語中找不到與中國“民族”相對應的概念。西語中的“nation”(國民、民族)、“nationality”(國籍、國民性)、“ethnic groups”(族群)和“minority”(少數人),均有別於我國“少數民族”意義上的“民族”。我國的“民族”概念具有特定的內涵,是在上世紀50年代經由大範圍實地調查研究,經由博文
深圳翻譯公司和相關少數民族反復研究論證,最後由中心政府確定的。因此,儘管“民族”是最初於19世紀末20世紀初引進的外來概念,但經由近一個世紀的磨合,已經形成為具有中國特色的概念,很難再以某一特定的外語替換。因此,在當今的國際交流中,我們直接用中文拼音的“minzu”來表達與我國少數民族相關的“民族”概念,理應成為順理成章的事情。
縱觀當今世界,“民族”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國際話語系統,不僅反映各國的歷史文化傳統,也體現著民族題目上的國家意志。我國在對待和處理民族題目上具有深摯歷史積澱,在民族政策制定和實施方面也擁有豐碩的經驗,中國理應以自己的話語與世界對話。目前,我國已經加入21個國際人權公約,其中很多都涉及少數民族權利題目。這是我們作為一個負責任大國向世界所做的莊重承諾。同時,作為擁有豐碩經驗,並已形成自己話語特點和系統的“minzu”資源大國,中國要主動積極地向全世界展示我們的成功做法和經驗,介入國際話語建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