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法院的工作職員,要不是你們為我兒子請律師,他也不會這麼快出獄,順利回家過年!”本日,據博文深圳
翻譯公司獲悉,從宜陽縣看管所接出兒子後,焦作市博愛縣聾啞人郝某的家人激動地說。
據瞭解,郝某今年20歲。去年11月18日,郝某在宜陽縣城一家美容院四周,趁無人留意,將路邊的一輛白色轎車左前門玻璃砸碎,將車內的手提包盜走,包內裝有現金、太陽鏡等物品,總案值1600多元。郝某作案後在逃跑的途中,被宜陽縣警方抓獲,並追回全部被盜物品。警方將被盜物品退還給受害人,郝某的家人賠償了被害人經濟損失500元。
為保護殘疾人的正當權益,宜陽縣人民法院受理該案後,及時聯繫律師為郝某提供法律援助,出庭為其辯護;開庭審理時,又專門禮聘宜陽縣特教授教養校的一位老師出庭為郝某“翻譯”。
經法院審理,郝某以非法據有為目的,採取秘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同時,法院採納了法律援助律師關於“被告人郝某系初犯,庭審中認罪立場好,贓物已退回且賠償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應從輕或減輕處罰”的辯護,以盜竊罪判處郝某拘役兩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本日,郝某刑滿開釋,家人前往宜陽看管所將其接回老家過春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