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公河中國船員遇害案20日在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然開庭審理。昆明中院為糯康等6名外籍被告專門鋪排翻譯,保障其各項訴訟權利。
昆明中院共鋪排6名傣語翻譯和3名拉祜語翻譯,保證庭審有序、高效進行。投遞給被告人的法律文書,都有其通曉語種的譯本。庭審時,2名傣語翻譯和1名拉祜語翻譯在法庭進行現場翻譯,其餘職員在後臺進行同聲傳譯。
公訴人宣讀起訴書、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等階段,主要由同聲傳譯職員進行翻譯,如有訴訟介入人未聽清等特殊情況,則由庭內現場翻譯職員再進行現場翻譯,直至訴訟介入人充分理解。
同時本案將有泰國、老撾證人出庭。在證人出庭作證階段,由現場的泰語、老撾語翻譯將證人作證內容翻譯成漢語後,再由傣語、拉祜語同聲傳譯給被告人。
昆明市中院有關負責人表示,同聲傳譯和現場翻譯結合,使被告人能夠充分理解庭審內容,有效地保障了其訴訟權利。